保健食物花费提醒
花费者在采办保健食物时存眷以下几点,重视保护本身权利:
一、保健食物不是药品。保健食物是指宣称具备保健功效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养分物质为目标的食物。保健食物不以医治疾病为目标,能够调理机体的某些功效,适合特定人群食用,不能取代药品,不能宣扬疾病医治、防备感化。
二、按照《食物宁静法》划定,保健食物必须颠末注册或备案。花费者选购保健食物要认准产物包装上的保健食物标记及保健食物核准文号。保健食物出产运营者必须严酷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功效停止标签标识和宣扬表述。
三、保健食物是出格品种的食物,不能取代其余食物。泛博花费者,出格是老年人在食用保健食物时,要对峙一般饮食。切勿听信将保健食物比成灵丹灵药的强调宣扬。
四、要经由过程正轨的渠道采办保健食物,不要轻信告白宣扬。采办保健食物要索要正轨的发卖按照,切忌经由过程不法的传销和会销等路子采办保健食物。
五、当您和运营者产生花费者权利争议时,能够经由过程以下路子处理:
(一)与运营者协商息争;
(二)要求花费者协会或依法建立的其余调整构造调整;
(三)向有关行政部分赞扬;
(四)按照与运营者告竣的仲裁和谈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国民法院提告状讼。
天津市行政部分赞扬热线: 88908890
附件:
分享到: